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
联系人:郑老师 18008030608
-
电 话:028-85682608 Q Q:18008030608
-
-
地 址:成都市大件路白家段280号 |
|
您现在的位置: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 |
|
4.1一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75人。 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