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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缩小认可范围
发布时间:2015-1-16 17:28:12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扩大、缩小认可范围
 
1 扩大认可范围
1.1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可以向CNAS 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1.2 CNAS 根据情况在监督评审、复评审时对申请扩大的认可范围进行评审,也可根据获准认可实验室需要单独安排扩大认可范围的评审。扩大认可范围的认可程序与初次认可相似,必须经过申请、评审、评定和批准。对于原认可范围中的相关能力的简单扩充,不涉及新的技术和方法,可以进行资料审查后直接批准。
1.3 批准扩大认可范围的条件与初次认可相同,获准认可实验室在申请扩大认可的范围内必须具备符合认可准则所规定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要求。
1.4 CNAS 对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申请的实验室, 申请时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
要求与初次认可申请时相同。
2 缩小认可范围
2.1 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导致缩小认可范围: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缩小其原认可范围;
b) 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实验室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c) 监督评审、复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获准认可实验室在某些检测、
校准项目的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且在CNAS 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恢复。
2.2 根据不同情况,由评定委员会评定或其他授权人员批准缩小其认可范围。
3 监督评审
监督评审的目的是为了证实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持续地符合认可要求,并****在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修订后,及时将有关要求纳入质量体系。所有获准认可实验室均须接受CNAS 的监督评审。监督评审包括现场监督评审和
其他监督活动类型:
a) **与认可有关的事宜询问获准认可实验室;
b) 审查获准认可实验室**认可覆盖的范围所做的声明;
c) 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提供文件和记录(如审核报告、用于验证获准认可实验室服务有效性的内部质量控制结果、投诉记录、管理评审记录);
d) 监视获准认可实验室的表现(如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
3.1 定期监督评审
3.1.1 对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实施定期监督评审的周期和频次按照CNAS-RL01《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可以是认可领域以及认可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对有多地点的获准认可实验室,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所有地点。
3.1.2 定期监督评审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申请,有关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监督中发现不符合时,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订纠正措施计划,提交给评审组,整改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影响检测结果的不符合,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评审组长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3.1.3 在实施定期监督评审时, 应考虑前一次评审的结果、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尤其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等。
3.1.4 获准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在获得认可后,每2 年必须至少开展一项
能力验证计划。
3.2 不定期监督评审
在获准认可实验室发生如本指南6.5.1.1 条所述变化、CNAS 的认可要求变化或CNAS 认为有必要时、或需对投诉进行调查、或有迹象表明获准认可实验室可能不再继续满足认可要求时,CNAS 秘书处可随时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或不定期的访问。不定期监督评审有可能****行文件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实施现场评审。不定期监督评审的程序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4 复评审
4.1 获准认可实验室应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6 个月向CNAS 提出复评审申请。CNAS 在认可有效期到期前应根据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申请组织复评审,以决定是否延续认可至下一个有效期。
4.2 复评审的其它要求和程序与初次认可一致,是针对全部认可范围和全部认可要求的评审。评审组长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复评中发现不符合时,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拟订纠正措施计划,提交给评审组,整改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影响检测结果的不符合,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评审组长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5 认可的变更
5.1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处理
5.1.1 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CNAS:
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管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检测项目发生重大改变;
d) 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5.1.2 若进行搬迁,实验室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
5.1.3 变更的处理
CNAS 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 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5.2 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的变更
5.2.1 当认可规则、认可准则发生变更时,CNAS 通过CNAS 网站、发电子邮件、发函等形式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获准认可实验室和有关申请人,详细说明认可规则、认可准则以及有关要求所发生的变化。
5.2.2 当认可条件和认可准则发生变化时,CNAS 应制订并公布其向新要求转换的办法和期限,在此之前要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以便让获准认可实验室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的要求。CNAS 可以通过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方式对获准认可实验室与新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确认,在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认可。
5.2.3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完成转换后,应及时通知CNAS。获准认可实验室如
在规定的期限不能完成转换,CNAS 可以撤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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