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根据**新的GB/T 27011-2017《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认可的定义是:“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证明。”认可机构的****来自政府的授权和认可机构自身的技术能力。认可机构开展认可活动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认可工作处于合格评定活动的****端。
“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与检验机构进行评价的活动。简单地说,“认可”**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的能力,对实验室开展检测的能力,对检验机构的检查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这类评审由经政府授权的专业机构也**是认可机构来进行。如果经评审符合相应认可要求,认可机构**出具证书,证明该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认可的本质,是通过具有****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际标准等认可规范所进行的技术评价,证明认可对象具有承担相应合格评定活动的能力,以供寻求认证、检验和检测的相关方选择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和实验室等合格评定机构,为这些合格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在国内外得到接受和承认奠定基础。简言之,认可的使命**是“证实能力 传递信任”。
认证机构开展管理体系或产品的认证活动,其自身应该具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直接评审认证机构能力的方式,认可活动为与认证有关的各相关方提供了有关认证机构能力的公正与专业的信息,对认证活动建立和传递信任。同样,对实验室与检验机构的认可也起到类似的作用。
在合格评定与认可链上,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供方组织是基础。合格评定机构为供方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核、检测或检验。认可机构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进行评审确认。
认可机构在与合格评定机构及其客户的关系中保持公正。
为了增加跨国产品和服务的接收程度,国际性的认可合作组织――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于建立一个相互承认的协议网络。国际间经过同行评审,使符合国际技术准则要求和具备能力的认可机构签署国际多边互认协议,从而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促进实现“一次检测,一次检查,一次认证,全球承认”的总体目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国际性认可合作组织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区域性认可合作组织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多边互认协议成员,CNAS已经签署了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现有的全部多边互认协议,可在签署的承认协议范围内使用互认联合徽标,其认可结果得到协议其他签署方的承认。